2013年6月7日 星期五

口腔保健實施計畫

桃園縣中壢市新明國民小學101學年度口腔保健實施計畫
101.08.22修訂
一、依據:教育部學()童口腔衛生保健實施計畫辦理。
訓導處101學年度工作計畫。
二、主旨:
1.增進學童口腔保健知識,學習正確潔牙方法,養成良好口腔衛生習慣。
2.藉由良好的習慣與老師、學生的配合,進而推展至家庭社區。
3.透過牙齒檢查以早期發現學童口腔問題,早期矯治
三、對象:一至六年級學生。
四、時間:
〈一〉餐後潔牙:101830日起每天中午用餐後,在教室操作,由導師幫忙指導。
〈二〉含氟漱口:每週二潔牙後實施
〈三〉牙齒檢查:一、四年級於教育部國民中小學一四年級健康檢查中合併辦理;二五年級於101學年度上學期辦理;三六年級於下學期辦理。
五、用具:牙刷一支、漱口杯一個,牙膏可視需要準備。含氟漱口水用具由學校提供,班級牙線棒由學校提供。
六、實施目標:
能使學生養成正確的口腔保健知識及正確使用貝氏刷牙法與含氟漱口法。
透過牙齒檢查的辦理使學生能早期發現牙齒問題,並及早進行矯治。
七、實施辦法:
〈一〉餐後潔牙:
1.於每天午餐後請老師指導並要求學生每天餐後潔牙。
2.由各班衛生股長負責登錄班級潔牙情形。
3.各班於期末交回潔牙表統計各班執行狀況。
        4.刷牙方式:採貝式刷牙法〈如附件三、四〉。一年級新生於開學後一周內,由導師指導學習貝氏刷牙法,大牙刷及牙齒模型由健康中心提供給各班輪流使用。
〈二〉含氟漱口:(101學年度視國健局是否配發漱口水決定辦理情形)
1.依含氟漱口水實施辦法辦理(如附件一)。於每週二潔牙後實施,家長通知單如附件二。
2. 由各班衛生股長負責登錄班級使用含氟漱口水情形。
3. 校護於期末統計各班含氟漱口水執行狀況。

〈三〉牙齒檢查:
1.    檢查期程:一、四年級於教育部國民中小學一四年級健康檢查中合併辦理;二五年級於101學年度上學期辦理;三六年級於101學年度下學期辦理。
2.    邀請鄰近牙科診所合作醫師到校為學童進行檢查。
3.    檢查結束由校護登錄檢查結果於健康記錄卡及電腦健康資訊系統,並將檢查報告發給家長,齲齒學童請家長就醫矯治後交回就醫回條。
4.    經費由桃園縣教育局編列齲齒防治費辦理。

〈四〉各班級發放牙線棒給師生備用,經費由齲齒防治費編列預算採購之。
 八、本實施辦法呈  校長同意後實施,修正亦同。


健康中心:             衛生組長:              學務主任:              校長: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